Land is the only thing in the world worth working for, worth fighting for, worth dying for. Because it’s the only thing that lasts.
Go with the wind,书译作《飘》,电影译作《乱世佳人》,大概各有所长吧,一个鲜明生动,一个意蕴无穷。这本书 应该也很出名了,通俗的讲,大概讲述了一个以南北战争为背景的三、四角恋的故事,当然,着重表现的是女主人公郝思嘉的成长过程。说实话,女主角并不能算是个好人,用书中的话说,是一个只从实际出发看问题而不多谈什么道德来掩饰问题实质的女人,白瑞德对她说:“我们都是叛教者,亲爱的,都是自私自利的无赖。要是整个世界都归于毁灭,我们两人都会一点不在乎的,只要我们自己安全舒适就行了。”但无论是谁,都不能否认郝思嘉的独特魅力,谁又忍心去苛责她呢,大概是因为长的好看的原因吧。
这是一本关于老南方的赞美诗和挽歌。棉花、马匹、女人和战争,南方的男人无时无刻不以自己身上的雄性气质而自豪,让工厂、火车和政客见鬼去吧,老南方人有的是庄园主、绅士和政治家,虽然他们离不开棉花、黑奴,但是他们自诩为贵族的后裔。没错,虽然他们上辈子的出身并不高贵,有不少甚至是逃难者,但在这篇蛮荒大陆上他们建立起了棉花堆上的贵族共和国。 棉花、马匹、女人和战争,南方的男人无时无刻不以自己身上的雄性气质而自豪,让工厂、火车和政客见鬼去吧,老南方人有的是庄园主、绅士和政治家,虽然他们离不开棉花、黑奴,但是他们自诩为贵族的后裔。没错,虽然他们上辈子的出身并不高贵,有不少甚至是逃难者,但在这篇蛮荒大陆上他们建立起了棉花堆上的贵族共和国。这些棉花绅士们遵循着上个世纪的礼法道德,简而言之就是男人要像个绅士,女人要像个淑女。在彼时,男人不应该当面说别人坏话(背后也不能)、男人应该尊重女士并为女士提供服务、男人应该跟男人玩在一起(除了舞会之外);女人应该娇柔可爱、女人应该从事家庭管理、女人应该顺从男人(至少表面上得做到)。这完全就是农耕时代欧洲的老贵族们的条条框框,唯一区别就是南方人不爱读书,也不觉得读书是一件好事。在这样一个时代,女人当然有诸多不幸之处,比如必须要当个淑女,而郝思嘉的母亲,就是一个非常典型或者说是出色的淑女。
我总以为,人的很多问题可以在童年找到答案,而父母的影响则是巨大的。心理学家将每个人与异性之间的互动模式归因为年幼时与父母的相处,斯嘉丽的父亲如她一般善良却粗暴,但她的妈妈出身家教优良的法国移民家庭,性情温和端庄。在后来那些艰难的日子里,斯嘉丽好几次哭泣着说:“妈妈要是看到我现在这个样子……”。郝思嘉虽然以自私,冷酷,轻佻这些品质 出名,但有这样一位出身名门的母亲,郝思嘉从来就想做一位淑女的。这大概便是她爱上艾希礼的原因,虽然郝思嘉永远不了解他,永远不了解他心里在想些什么,永远不懂得他的为人,犹如她不懂音乐、诗歌、书籍或除了金钱以外的任何东西一样。但如果她嫁给了艾希礼,她也可以变得像她母亲一样了,变成一个真正的淑女,这个自私又霸道的姑娘,骨子里一直渴望得到母亲赞扬,就像她少年时一边享受骑快马的放纵肆意,一边却又乖乖束起纤腰,装成妈妈的小淑女。她爱上和母亲一样温和俊秀的艾希礼,就像要找到母亲身上那些她不曾有却心向往之的美好一样,可最终发现那只是梦境一场时,却已经太晚。巴尔扎克在他的小说《改邪归正的梅莫特》里曾经总结过:人活着的目的,归根到底只有两个,得到你不拥有的东西,知道你不知道的事情。
“他从来就没有真正的存在过,除了在我自己的想象里,”她不无厌倦的想着,“我爱的只是自己虚构的一尊偶像,一尊没有生命的偶像。我自己做了一套漂亮的衣服,然后就爱上它了。阿希礼骑着马走过来时,那么英俊,那么与众不同,我便把那套衣服套在了他的身上,也不管他穿上是否合身,而且我也不愿看清楚他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我一直爱的是那套漂亮的衣服——根本不是他本人。”
在我看来,人的身体上栖居着两个自己,一个是想象中的自己,一个是真实的自己,想象中的自己是自己应该是怎样的,真实的自己却是自己想要怎样的。想象中的自己源于人类与生俱来而又不可抑制的完美主义倾向,而我们常常沉浸在这幻梦中,以至于忘记了真实的自我本身,但所幸的是,生活不会让你沉浸在之中,它有一万种方法可以让你醒悟过来,当我们袖手空谈时,常常会以为自己是想象中的样子,但当我们真正行事的时候,自然会按照自己想要的,真实的自我行事。所以虽然我们一直希望成为自己应该成为的样子,但最后都成为了想要成为的样子,不管你如何挣扎,最后都成为了自己。但既然结果是注定的,在我看来,还是多挣扎一下为好,为什么要那么早认输呢。
这本书虽然很厚,但最终也就是说了四个人,郝思嘉,白瑞德,艾希礼,梅兰妮。作者将前两位塑造的很立体,后两 人却难以令人满意,玫兰妮被作者设定为这么一个完美慈善的人。她就是这么善良,而艾希礼则被设定为一个懦弱的角色,看来作者还是只能写坏人而不能写好人,毕竟写坏人写的丰满总比写好人来的容易,作者把这两个人写的缺少一种生生不息的生命力,缺少了一种真实立体的魅力,人物的苍白其实是生命力不足的表现。阿希礼是一个注定应该过一种富庶安宁的生活的人,否则就是一个悲剧。他很清楚的意识到世界已经变了,却不愿意去改变,并不是他没有能力去应付即将到来的世界,只是他不敢面对的态度削弱了他在新的文明下生存的能力。而梅兰妮是那个已经逝去的文明的真正代表:既宽容、沉静、纯洁、知性,又能勇敢的面对困难,捍卫自己的朋友。就像是一个完美的雕塑,刚柔相济;就像是一幅画,理性与感性的结合。她喜欢文学,喜欢音乐,她对过去的生活缅怀,在阿希礼的心目中是一根柔和的线条,一个模糊的身影;她可以为了朋友而拿起沉重的剑,她敢于为维护正义而反对文明当中的权威的代表,她可以为了生存而努力劳动,她就是斯佳丽奋斗中的忠实战友。是她联系了这两个文明,用自己的人格与行为来纪念着过去,极大地安慰了那些对过去怀念的人;用自己的勇气与气度,包容着开始新生活的人,给予他们理解与支持。在文明的消逝面前,她选择了继续向前,却又深深地把过去文明的精华烙在心里。但是,在电影的最后,她却死了,也就意味着那个文明的完全消散了,随之而来的将是一种新的文明的统治,一个旧的时代随风逝去了。
Once upon a time, in a place called The Old South… “There once was a land of Cavaliers and cotton fields called the Old South. Here in this pretty world Gallantry took its last bow. Here was the last ever to be seen of Knights and their Ladies Fair, of Master and of Slave. Look for it only in books because it is no more than a dream remembered, A Civilization Gone With The Wind”
郝思嘉的性格现在应该成为欧美电影女主的标配了,自私,任性而又勇敢美丽。读起来飘来时,总想起毛姆在面纱里写的那段话:我对你根本没抱幻想。我知道你愚蠢,轻佻,头脑空虚,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的企图、你的理想,你的势利,庸俗,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个二流货色,然而我爱你。虽然女主角有诸多缺点,但仍旧有许多人喜爱她,女主角的魅力到底来源于什么呢。在我看来,是来源于她永不停息的生命力,来源于她骨子里的坚韧与顽强,来源于她无与伦比的勇气与毅力。古希腊神话中,有个叫做泰坦的人,是大地之母的儿子,只要他的双脚不离开土地,他的力量便不会断绝。郝思嘉便是这样的人,尽管一切都变化了,父母亲死去了,塔拉残破不堪,田园牧歌的南方生活一去不复返了,但没有什么能够将她打倒的,她可以穿上窗帘去骗白瑞德的钱,她可以杀死闯入家中的北方士兵,她结了三次婚,三次都失败了,从来不会气馁。不管是在郝思嘉的少女时期,还是她发狠拿起工具换上粗布衣服重整庄园的时候,土地,都在这时候让世界焕发出生机。这种顽强的生命力像是斯嘉丽骨子里那种张扬明媚的气焰一样,总是产生出一种低调坚忍的欣欣向荣之感,哪怕是在最困难的时候,也不曾干旱,因为她知道,Tomorrow is another 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