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霍乱时期的爱情》

Posted by jjx on June 25, 2016

公正而论,如果让在世作家选择最喜欢的作家的话,我相信50%以上的作家都会毫不犹豫的说是马尔克斯,他确实是当世最伟大的作家。– 余华

  这本书的名字起得过于引人注目了,像是某本三流言情小说的名字,据说如果一本书的名字超过七个字 ,那么你就可以不用看了,比如《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比如《你的孤独虽败犹荣》,比如《只愿你曾被这世界温柔相待》,如此种种,差点令我错过了这本书,幸好这本书正好七个字,没有超过上限,幸好这本书的作者是马尔克斯,过于出名以至不会被人所忽略。

  马尔克斯的魔幻现实主义风格对中国当代文坛影响巨大,甚至可以说中国当代严肃文学中除了魔幻现实主义便再也没 有什么了。读马尔克斯的作品,好像有看一副浓墨重彩,看起来有些脏脏的油画,却正好可以刻画南美洲的特色,创造一个肮脏却 又充满质感的世界。这本书的看头极其琐碎复杂,以至读了一小半了,才发现讲了这么久的并不是主角,如果让我用言情小说的套路来叙述这个故事,其实是这样的:富家女费尔明娜明艳倾城,穷小子佛洛伦蒂诺只是个送快递的,某一天他送EMS给费尔明娜的父亲,对费尔明娜一见钟情,费尔明娜显然也被少年的眼神打动了,或许是年少不经事,或许是因为无知的缘故,两个年轻人那么容易便相爱了。当然,接下来便是家长的反对, 父亲蛮横的要挟女儿,女主角当然没那么轻易臣服,她以一把刀顶着自己脖子逼迫父亲放弃劝说她的念头。然而父亲也不甘就此作罢,转头去找穷小子,先是动之以理晓之以情,哪知道穷小子死倔,竟然说这必须要尊重你女儿的看法,没有她同意,我不会和她结束的,父亲于是掏出一把枪威胁穷小子。这样一对倔强的年轻人,打败了顽固的父亲吗? 并不,老于世故的成年人都知道,时间和空间,能够抹杀一切爱情的,于是父亲首先把姨妈赶走了,再带着女儿去了很远很远的城市,投奔女主角的舅舅。一年多之后,少男少女久别重逢,少女带着佣人去采购,身后忽然传来一把声音,那个朝思暮想的少年喊她,我的花冠女神。明艳动人的少女回过头。然而,眼前这个因为太过紧张而面色苍白,浑身发抖,瘦弱的,可怜的少年,这个少年!他竟然就是自己爱了一年多的爱人吗? 在长达一年多的书信来往里,女主角早已用女人的幻想无数次美化了未婚夫,他高大,伟岸,光明,英俊,令无数少女疯狂的贵族绅士在她眼里都不屑一顾,因为她心里只有他。然后,好像美梦破碎一般,费尔明娜对他说,”今天,见到您时,我发现我们之间不过是一场幻觉。”

“实际上,霍乱并不管你是什么肤色和何种出身。同突然蔓延开来一样,霍乱又突然停止了,从来没弄清楚到底有多少人死于非命,这倒不是无法统计,而是因为我们最常见的美德之一,就是对自己的不幸逆来顺受。”

  真是讽刺啊,也真是高明啊,爱情这种东西,当你前面写到他们的爱情是那么纯洁、那么热烈,完全你感觉到是任何力量不可能将他们分开的时候,结果是微不足道的一件事情就让他们分开了,这本书的名字叫做霍乱时期的爱情,突然发现好像绝妙,这正是霍乱与爱情相似之处:无可幸免,无可救药。你从不会知道你会在什么时候爱上一个人,正如你从不知道你会在什么时候放弃爱上这个人。后来,也正是因为这场霍乱,费尔明娜遇见了医生乌尔比诺,他可是治疗霍乱的高手,他是小镇上最有名气最受人敬仰而且很有钱的医生乌尔比诺,还是一个贵族,非常完美的结合,顺利成章的发生了。而且他对费尔明娜的爱恐怕并不少于 佛洛伦蒂诺,毕竟爱情并不是什么稀罕玩意,在医生70多岁的时候,因为捉鹦鹉死去的时候,他对费尔明娜说,只有上帝才知道我有多么爱你,也算是感人至深。

  事已至此,还有什么好说的,“意中人嫁了王子,于是穷光蛋就苦熬”,这也算是个常见的文学母题,所谓求不得,所 谓放不下。卡尔维诺《树上的男爵》,柯希莫在树上,目送薇莪拉嫁作了公爵夫人。大仲马《基督山伯爵》,以唐泰斯少年得志、预备结婚为开始,以被坑入狱、囚禁十四年、出狱后得知未婚妻改嫁了为真正开始。金庸《连城诀》,狄云入狱,耳闻得青梅竹马的戚芳嫁了万圭。《笑傲江湖》,令狐冲为情所困折磨了二十多回,终于还是没法挽回小师妹嫁给林平之的结局。菲茨杰拉德《了不起的盖茨比》,盖茨比万里迢迢来到长岛,就是为了重新找回已经嫁了的黛西。古龙《多情剑客无情剑》,从头至尾就是在说,李寻欢大爷如何边咳嗽边喝酒,边从“林诗音嫁给了龙啸云我受虐我快乐”的无底深渊里往外爬的过程。事已至从,为之奈何,不过 只有几条路罢了,或者另寻新欢,忘记过去,拥抱未来,或者痴心不改,孤独终老,了此残生罢了,或者看破红尘,遁入空门,大 彻大悟,说什么所有回不去的良辰美景,都是举世无双的好时光。花开有时 花落亦有时 过去的 已经过去了 一切已经发生的 都是无论如何一定会发生的 没有任何一片雪花 会因为意外落在错的地方 缘生缘灭皆是因果 注定要一切改变的 可能只是百年之后 一朵花开的时间,说这些听起来很有哲理,又很漂亮的话。马尔克斯指出了另一条路,苦熬,苦熬,熬到八十多岁,熬死了王子,于是终于和意中人团聚了”。这意思是:你只要纯真,肯守,准守得到,爱情是可以超越死亡的。

  听起来有些荒诞,不是吗,诚如在书中所说,爱情在中年女人身上发生已经很难堪了,到了老年则令人恶心。 人活在这个世上,应该遵守这个世界的规律,在春天拨种,在秋天收获,听起来不也是很好吗,何必在错误的时间做一些事情, 违反事物的规律呢?听起来,也很有道理,不是吗,但这本书可以让我们看到,一个人到底能不甘心到什么地步?我们知道,地球其实是圆的,如果你沿着错误的方向走,走上五十年,也是可以到达终点的。在现实生活中,这也不是不可能的,如果林徽因比梁思成晚死几年,金岳霖未必没有机会。不过这条路还是太蠢了,失败的可能性太多了,正如杨绛对费孝通说:“楼梯不好走,你以后再不要知难而上了。”但没办法,男主角也只是没有办法罢了。

  在费尔明娜的五十年婚姻生活中,大体来说,可以说是幸福的,虽然在生活中有些不如意,但终归是无可避免的, 她有一双优秀的儿女,儿子后来也成为了一个优秀的医生,女儿也嫁了个好人家,她有一个优秀的,备受尊敬的丈夫,有令人艳 羡的地位与财富,可以说,费尔明娜的生活中没有什么不满意的,虽然乌尔比诺医生出过两次轨,一次是与他的患者,一次是费尔米娜的好朋友,但这也算是稀松平常的事情,我的意思是,出轨与不出轨,都是稀松平常的事情。他们在一起太久了,五十年,虽然经常陷入琐碎的争吵,但不得不依赖彼此,书中这样写道:

可无论他,还是她,都无法说清这种相互依赖究竟是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还是习惯使然。他们从不曾为此问过自己,因为两个人都宁愿不知道答案。…她把他当作一个老小孩,而非一个难以伺候的老人。这种自欺欺人对两人来说或许都是一种上天的恩赐,因为这让他们避免了相互同情。 如果两人能及时明白,比起婚姻中的巨大灾难,日常的琐碎烦恼更加难以躲避,或许他们的生活完全会是另一副样子。

这大概便是费尔米娜的婚姻生活,琐碎,庸碌,但比起大多数人,其实还不错,总之,费尔米娜的婚姻就跟她的生活一样,既没有比她的生活更好,也没有比她的生活更坏,世俗的好处:安全感、和谐和幸福,这些东西一旦相加,或许看似爱情,也几乎等于爱情。在另一方面,佛洛伦蒂诺自然不可能像杨过一样,在这世间苦守16年,也不可能像风陵渡口的郭襄一样,一见杨过误终身,马尔克斯写的不是成人童话,郭襄与杨过是让读者喜爱的,但生活不是这样的,这本书和《生命不可承受之轻》让我们看到了爱情的广度一样,弱水三千,我都饮,但我却真爱你。该书让我们见识到爱情的长度与深度,一个人可以把爱情当事业去经营,可以默默的和不同的女人厮混50年,但我内心知道,我没一刻忘记你。我所做的一切,只是为了活得够长,钱够多,可以熬死王子,最后和你在一起。书中这样写道:“在两个人感情最好的时期,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曾问自己,究竟哪一种状态是爱情,是床上的颠鸾倒凤,还是星期日下午的平静。萨拉•诺列加用一个简单的结论让他平静下来,那就是:凡赤身裸体干的事都是爱。她说:"灵魂之爱在腰部以上,肉体之爱在腰部以下。"萨拉•诺列加觉得这个结论很好,可以用来写一首关于貌合神离的爱情的诗。”不过这对于我过于深奥,还不能理解,或许只能以待来时了。

  费尔明娜渐渐老了,佛罗伦蒂诺也老了,但他始终不服输,坚持不改楼梯,他害怕承认自己老了,害怕那样就没资格站在费尔明娜身边。然后,乌尔比诺死了,为了抓鹦鹉爬上梯子摔下来死了。如佛罗伦蒂诺所期待的那样,他先死。(所以,战胜情敌的唯一方式,就是活得比他更久。)我们的男主人公佛罗伦蒂诺,终于等到这一天,他从小情人的床上爬起来穿上衣服赶去葬礼,然后求婚了。 费尔明娜怒不可遏,她感受到自己的尊严被挑衅,怒斥男主人公,让他滚出去。 但到了这个时候,又有什么可 以战胜佛罗伦蒂诺铁石一般的决心与耐心呢?在丈夫死后,费尔明娜虽然痛苦,但也可以重新获得自己,诚实的生活方式其实是按照自己身体的意愿行事,饿的时候才吃饭,爱的时候不必撒谎,睡觉的时候也不用为了逃避可耻的爱情程式而装睡,自己终于成了整张床的主人,它的全部都归自己独享。她烧掉了丈夫的一切物品,哪怕是价值连城的古董,她痛恨死去丈夫的一切,当然,也怀念丈夫的一切,哪怕是他睡觉时的打鼾,这就是人性的复杂之处。

  到最后,男主角的耐心终于打动了女主角,这段跨世纪的恋爱故事终于走到了尾声,书里的最后,男女主人公让船长挂上了霍乱的旗帜,他们决定不再回家,就在海上流浪,有彼此在身边,就是天堂。说起来,这剧情有点像狗血的三角恋,但五十年的时间可以让一些可笑的事情变得伟大,也可以使一些伟大的事情变得可笑,这就是时间的伟力,好像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战胜它,除了铁石般的耐心,决心与不甘心,当然,要运气足够好。